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09-11-23
拜耳作物科學公司證實它最晚將在2010年底撤消有機氯殺蟲劑硫丹。該行動是在幾年前拜耳作出用其它有效成分替代WHO的I類毒性農藥的決定之后。
2007年初拜耳停止了硫丹的生產。為了滿足當地的要求,它在同意撤消的框架內繼續給有限的市場供應該農藥。拜耳說,在這些情況下為了保證硫丹的正確使用,提供了適當的培訓計劃。
WHO將硫丹列入II類(中等危害的)有效成分,但一些液體劑型列入Ib類(高度危害的)。拜耳指出,該農藥已在60多個國家批準45年,包括美國、日本、印度、巴西和澳大利亞。
可是,近年該有效成分受到了相當大的法規壓力。據環境集團,北美農藥行動網(PANNA)說,它已在包括EU成員國的50多個國家被禁用。該集團歡迎拜耳的行動。PANNA的科學家Kral Tupper說,看到像拜耳這樣的主要公司能對硫丹加快作出正確的事情是偉大的。它們的實例將給仍在少數尚未禁用硫丹的國家推進這個致命的化學品的少數普通農藥的小制造廠家施加壓力。
今年初,MAI對EU法院贊成 EU撤消硫丹的裁決提出了上訴。2008年,EU第一法院不受理MAI、希臘公司Alfa Agricultural Suppies和西班牙公司Aragonesas Agro的異議。
美國EPA正在尋求對硫丹的好處和環境集團禁用該農藥的訴狀的意見。尋求禁用的理由是硫丹的毒性、持久性和生物積累特性。澳大利亞當局已經指出,在今年新西蘭禁用后,不再計劃進一步重新評價硫丹。硫丹已被推薦列入鹿特丹公約的PIC名單,但是,去年關于PIC列入的決定被延誤到2011年。它也按照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被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