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美通社 日期:2022-11-04
自1995年1月1日執行的《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的協議》(SPS協議)于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后生效,該協定對農藥適用最大殘留限量(MRL)規定了嚴格的基于科學的規則。 MRL是農業商品交易時法律容忍的農藥殘留的最高水平。 商品可能是糧食谷物、水果和蔬菜、肉類等。在WTO術語中,MRL被稱為SPS措施。根據WTO法律,SPS措施應平等對待所有WTO成員,使所有成員國都有機會增加國際貿易。
在評價此問題時CENTEGRO(專注于改進農場經濟的非盈利智庫)顧問S Ganesan表示"根據歐盟法規(EC)No 396/2005關于農藥最大殘留水平的規定,當一種農藥未被批準在歐盟使用和/或從歐盟市場撤出時,將默認值0.01 ppm設置為進口允許最大殘留水平。 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 - 2021)的數據,MRL可用于1300多種農藥。其中,0.01 ppm的默認最大殘留水平適用于多達690種農藥。換言之,歐盟對50%以上的農藥采用0.01 ppm作為進口允許最大殘留限量。這相當于零容忍"。
"適用與WTO不一致的0.01 ppm MRL規定而導致出口貨物被拒絕,不僅對印度,而且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農業生產、價格和農民收入都有嚴重后果。各國對農藥的使用差別很大,這取決于氣候、種植的作物和病蟲害的流行程度。"S Ganesan進一步補充道。
WTO-SPS協定規定WTO成員應盡量減少對貿易的負面影響。目前的歐盟MRL為0.01ppm,完全不符合WTO SPS協定和GATT(《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規定。這些措施因為經不起WTO的審查,可能成為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向歐盟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出口的所有國家必須共同努力,說服歐盟根據SPS協定和GATT的有關規定,重新考慮WTO的進口允許MRL為0.01 ppm。歐盟撤回與WTO不一致的0.01 ppm MRL的SPS措施,這將大大有助于發展中國家,甚至第三世界國家出口其農業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