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農藥科學與管理》2022年第6期 日期:2022-08-02
農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廣泛用于農業、林業、衛生等領域控制有害生物,為保障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發揮重要作用。2017年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實施以后,內蒙古著力做好農藥生產許可管理,嚴格規范審批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不斷推進農藥行業轉型升級。
1 農藥生產許可管理情況
1.1 加強規范審批
2017年,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出臺實施后,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農牧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農藥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我區農藥管理相關工作。自治區農牧廳聘請國家和自治區的生產化工、質量控制、農藥管理、植保技術等專家組成生產許可評審專家組,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藥管理專家工作規則》《農藥生產許可評審專家工作紀律》等文件,依法、科學、公正開展農藥生產許可審查工作,規范行政許可行為。
1.2 優化審批流程
按照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斷完善推進農藥生產許可。農藥行政許可實行政務公開,接入″內蒙古互聯網+政務服務″網站,實現電子化網上申辦。制定《生產許可辦事指南》,明確工作流程和要求,認真做好對企業申請材料的接收登記、審核受理、材料審查、技術評審、實地核查、結果公示、審批決定、網上公布、制證發證等工作,保證每一個環節有專人負責,并耐心細致地對企業做好答疑解惑。及時在門戶網站公開審批過程及結果,實現全程網上辦理、進度可查、短信告知等功能,做到許可審批規范透明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1.3 提升工作水平
通過舉辦農藥生產許可培訓班,對專家組成員、內蒙古的農藥生產企業、區內各級農藥管理人員進行法規知識及實操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能力;在開展第一批農藥生產許可技術評審工作時,邀請農藥管理權威專家到會現場指導答疑,根據大家在《農藥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的理解和把握上不到位、不準確的地方,對農藥生產許可的全過程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解讀。通過對政策的精準理解,不斷學習和討論,有力保證了許可工作的順利開展。
1.4 加強證后監管
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對涉嫌違法的農藥生產企業予以通報并依法查處,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從源頭上減少農藥質量安全風險隱患。自治區農牧廳先后多次組織農藥生產許可專家、盟市和旗縣農牧業主管部門參與的三級聯合檢查組,對區內所有的農藥生產企業開展實地核查與安全生產檢查。嚴格檢查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資質、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等,牢牢把握安全生產主動權,最大限度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風險和概率。夯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農藥生產、經營主體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和義務,建立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加強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教育培訓。
2 農藥企業發展現狀
在2017年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以下稱為《條例》)實施前,內蒙古擁有農藥生產企業11家,其中化學農藥企業9家,非化學農藥企業2家;僅生產原藥企業5家,生產原藥和制劑企業5家,僅生產制劑企業1家。2017年新修訂《條例》實施后,特別是隨著環保、安全要求的逐步提高,入園門檻大幅提升,地處東部等地區的農藥產業加速開展產能整合與調整,山東、江蘇等省先后關停大批化工企業。在此形勢下,農藥企業為了進一步生產和擴大規模,開始重新布局規劃。內蒙古地區借助廣闊的發展空間、巨大的市場潛力和突出的資源優勢,地方政府出臺優惠政策,積極招商引資,吸引一批農藥企業遷入內蒙古。
截至目前,全區現有農藥生產企業25家,其中僅生產農藥原藥企業16家,生產原藥和制劑企業5家,僅生產農藥制劑企業4家。新遷入的14家企業中,僅生產原藥企業11家,而且全部為化學農藥企業。其中,整體遷入的2家農藥企業為北京市和天津市原有企業;新建企業為江蘇、浙江、湖北、河北省等地企業控股投資建成企業,主要集中在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圖1 全區農藥生產企業占比
全區現有有效農藥登記證215個,按原藥和制劑劃分,原藥(含母藥)161個,占比74.9%,制劑54個,占比25.1%;按農藥類別劃分,殺蟲殺螨劑80個,占比37.2%,殺菌劑51個,占比23.7%,除草劑68個,占比31.7%,植物生長調節劑5個,占比2.3%,其他11個,占比5.1%。
圖2 農藥登記證分類情況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農藥生產企業的生產調度數據,2020年全區農藥產量3.05萬噸,其中原藥產量2.99萬噸,約占總產量的98%,制劑產量0.059萬噸,約占總產量的2%。2021年全區農藥生產產量6.09萬噸,其中原藥5.77萬噸,約占總產量的94.7%,制劑0.32萬噸,約占總產量的5.3%。在原藥產品中,除草劑產量達到3.06萬噸,約占原藥總產量的50%,占據了半壁江山,殺蟲劑/殺菌劑產量達2.5萬噸。
圖3 全區農藥生產產量
3 化工園區現狀與發展趨勢
3.1 總體現狀
全區農藥生產企業主要分布在阿拉善盟、烏海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等6個盟市的8個工業園區,入園率達92%,不在園區的2家企業為新《農藥管理條例》實施前全區原有農藥生產企業,其中1家已列入當地園區規劃。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位于內蒙古西部,是阿拉善盟1997年建立的自治區級重點工業開發區,也是全區各類要素最為齊聚的工業園區,規劃控制面積54.5 km2,總人口3萬余人,地處烏斯太鎮,有9家農藥生產企業,是全區農藥企業集中區。
3.2 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狀況
3.2.1 地理區位特殊
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處黃河西岸,黃河過境距離6 km,是中國西部″呼-包-銀-蘭″經濟帶和鄂爾多斯-烏海-阿拉善″小金三角″交匯點,包蘭鐵路、烏吉鐵路、G6高速、烏巴一級公路、110國道″五路交匯″,距銀川機場150 km,距烏海機場50 km。
3.2.2 工業基礎漸厚
阿拉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逐步形成了烏蘭布和工業園區、巴音敖包工業園區、賀蘭區″兩園一區″的總體布局。目前,開發區共入駐工業企業255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71戶,主要工業產品380余種,高新技術企業產值占園區總產值的38.6%。
3.2.3 發展勢頭強勁
圍繞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拓展供應鏈,建成了一批技術先進、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產業項目和創新平臺,構建起以鹽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導的循環產業體系。園區先后被自治區列為首批生態工業園示范點和循環經濟工業示范園區,是自治區十強工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全區第一批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現已列入2021年國家高新區以升促建考察名單。
2020年,該開發區完成地區生產總值112.3億元,同比增長7%;固定資產投資50.8億元,同比增長15.5%,增速位居全區前列、全盟第一;財政總收入17.7億元,同比增長4.79%;工業增加值81.9億元,同比增長14.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3億元,同比增長11.1%。
4 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4.1 機構隊伍與農藥管理任務不匹配,給全面履職帶來新的挑戰
加強事后監管既是實施農藥生產許可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督促企業持續保證生產條件要求和產品質量的關鍵手段,是農藥許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同時也是薄弱環節。作為農藥管理部門,需要探索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政策解讀和業務知識培訓,提升農藥管理綜合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強化監管職責。
4.2 農藥產業結構不合理與高質量發展要求不匹配,對產業轉型升級帶來新的挑戰
要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導向,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優化農藥產品結構,急需加強規劃引導,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研發創新更多的低毒、低風險和環境友好型的農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順應新時期綠色農業發展需要。
4.3 農藥企業安全風險與監管能力不相匹配,對履行監管責任帶來新的挑戰
全區原藥生產企業占主導地位,生產環節復雜,安全環保風險較高。鼓勵和支持農藥生產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范,提高農藥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逐步淘汰高污染、高風險的落后產能,促進農藥企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兼并重組,不斷提高創新能力,調整產業發展方向,優化產業結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團。加強對農藥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優化生產布局,控制企業盲目遷入擴張和重復建設,提高遷入企業的準入門檻。
來源:《農藥科學與管理》2022年第6期
作者:王穎1,高紅宇1,鄔興宇1,張水軍1,段鈞雷1,郭曉晴1,楊繼峰2,薩其仍貴1*(1.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技術推廣中心;2.興安盟農牧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