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 日期:2022-03-22
1、黑龍江雙鴨山姚某某等制售假種子案
2021年9月,雙鴨山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制售假玉米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經查,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等人以農業科技公司名義,從外地低價購進散裝未經審定的甜玉米種子5萬余斤、“三無”玉米種子5萬余斤,加工假冒成某知名品牌甜玉米種子,以合作經營形式層級發展銷售商,將假玉米種子銷往多個省份的種植戶,造成種植農戶經濟損失。
2、內蒙古赤峰劉某某等制售假種子案
2021年12月,赤峰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制售假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多次低價購買共計300余萬粒小西紅柿種子,在自己的育苗場培育成種苗后,冒充某知名品牌小西紅柿種苗對外銷售,造成種植農戶經濟損失。
3、遼寧鐵嶺岳某某等制售假冒品牌種子案
2021年4月,鐵嶺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現場查獲種子30噸、包裝袋2萬余個。經查,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等購進包裝袋和普通白軸玉米種子包裝后,假冒某取得注冊商標的知名品牌玉米種子對外銷售,案值260余萬元。
4、遼寧朝陽胡某某等銷售偽劣化肥案
2022年1月,朝陽市公安局偵破一起銷售偽劣化肥案,搗毀加工窩點1處,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現場查獲劣質化肥200余噸、原料500余噸,經檢測,涉案化肥總養分、酸堿度等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經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將過期化肥重新包裝后,以送金卡、請吃飯、開展集中“培訓”等方式誘騙農民群眾進行銷售。
5、山東鄒平馬某某等制售偽劣化肥系列案
2021年11月,根據舉報線索,鄒平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制售偽劣化肥系列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搗毀制假售假窩點20個,現場查獲假冒品牌化肥60余噸。經查,犯罪嫌疑人馬某某等購買包裝袋以及劣質低檔磷酸二銨、尿素等化肥產品,在當地租用廠房生產假冒知名品牌化肥對外銷售,案值1800余萬元。
6、重慶渝北符某等制售偽劣化肥案
2021年5月,根據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線索,渝北區公安分局破獲一起制售偽劣化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現場查獲大量偽劣化肥。經查,犯罪嫌疑人符某經營的化肥公司租用生產場地和設備,非法生產質量不合格的復合化肥進行銷售,經檢測,該復合化肥中總氮、有效磷等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
7、河南駐馬店韓某某等制售偽劣化肥案
2021年8月,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駐馬店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制售偽劣化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現場查獲偽劣化肥20余噸、化肥原料300余噸。經查,犯罪嫌疑人韓某某等人以具有生產資質的某肥業公司為掩護,大量生產總氮、有效磷、鉀含量不合格的偽劣復合肥料,低價對外銷售牟利,案值2,000余萬元。
8、河北石家莊蔡某某等制售偽劣農藥案
2021年7月,石家莊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制售偽劣農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現場查獲添加百草枯成分農藥5噸、百草枯原液20余噸。經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伙同他人依托廢棄廠房作掩護,非法生產百草枯30%濃度原液,層層加價對外銷售。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將從蔡某某團伙購買的百草枯原液按一定比例勾兌生產偽劣“敵草快”農藥,通過微信群、電話推銷等對外銷售,案值1,000余萬元。
9、河南周口彭某等制售偽劣農藥系列案
2021年9月,周口市公安局偵破制售偽劣農藥系列案,搗毀制售偽劣農藥窩點4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7名,現場查獲成品偽劣農藥62種2.2萬余盒(瓶、袋)、半成品偽劣農藥10余噸、原料藥90余噸。經查,彭某等犯罪團伙租用多處閑置倉庫、廢棄民房作為生產窩點,購買草甘磷原粉、百草枯原液等原料,勾兌生產偽劣農藥,套用合法品牌、編造生產批號,貼標包裝后對外銷售,案值1,500余萬元。
10、江蘇揚州宋某某等制售偽劣農藥案
2022年1月,揚州市公安局偵破一起制售偽劣農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現場查獲偽劣農藥1000余瓶。經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人設立工廠,購買國家禁用農藥“百草枯”,非法生產偽劣“敵草快”、“草甘膦”等除草劑,通過互聯網平臺對外銷售,案值1,000余萬元。
為進一步做好2022年“農資打假”審判工作,依法懲處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犯罪,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在全國各地抓搶農時開展春耕春播時節,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三件“農資打假”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農藥一起。
案例一:張傳義生產、銷售偽劣農藥案--生產、銷售偽劣農藥造成農作物減產
簡要案情
被告人張傳義,男,漢族,1965年3月6日出生,大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
2009年8月,被告人張傳義與申某(另案處理)在遼寧省大連市注冊成立大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擔任公司股東。2011年3月份,張傳義、申某聯系楊某(另案處理)在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的農藥廠內生產偽劣農藥“菌三唑”(殺菌劑),由申某以大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員的名義將該“菌三唑”共計200件(每件300包)銷售給徐州市銅山區、沛縣等地的經銷商,銷售金額3.6萬余元。當地農戶從經銷商處購買上述農藥給小麥噴灑后,出現長勢不良或不出穗等情況,導致600余農戶的1,600余畝小麥減產86萬余斤,經濟損失達86萬余元。經鑒定,上述農藥“菌三唑”多菌靈含量4.6%,硫磺含量7.8%,為不合格產品。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傳義伙同他人生產、銷售不合格的農藥,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罪。張傳義案發后能夠主動退賠部分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以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罪判處被告人張傳義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