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Agropages (世界農化網) 來源:Agropages (世界農化網) 日期:2011-07-05
歐盟委員會已按照新登記法規《歐盟農化登記規則1107/2009》中的規定來進行農產品的登記審批。該新規中包括:原藥登記的數據要求;制劑產品的登記數據要求;產品標簽要求;產品登記時采取的統一評估準則;以及已列入歐盟農化登記指令91/414附件1 中的原藥清單。歐盟官方通報上已發表了新規,委員會自6月14日起將按新規上述5部分的規定對農藥進行登記評審。
各歐盟成員國也將自本月起執行1107/2009法規,但部分原藥仍將按照久的91/414指令進行進行登記,這些按照舊規進行登記的原藥是:7個進入附件1首批更新評審計劃的原藥(其中4個已更新評審完畢);已經提交再登記申請,尚未被歐盟授予再登記資格的原藥;已提交的新原藥申請,登記資料經歐盟確認完整尚未獲登記的原藥。除上述原藥之外,其它的原藥登記將按照新規執行。31個進入附件1更新評審計劃第二批的原藥的重新評審雖已啟動,仍將按照新規執行。
1107/2009中包括5個規則,其中的544/2011規規則對原藥登記的數據要求進行了規定。它制定了登記者提交的登記資料中所應列入的所有信息以及所有需要進行的測試。它將受轄轄的原藥分成兩個部分,化學物質和微生物,但會采取備受爭議的“截點”評判標準,如果某個原藥具有危險性質,登記進程將會被中止。
545/2011規則對農藥制劑的數據要求予以了規定,所有在歐盟各國家提交的制劑申請中,一旦所含原藥獲得了歐盟級別的申請,將按照此規定進行登記。該規定也將產品分為化學制劑和微生物制劑兩部分。此外,制劑登記中還將采取新的分區登記系統,將歐盟分為三個區域予以登記,一個產品在某區的某個國家獲得了登記,就可以在該區域的其它國家被使用,歐盟委員會上月也為分區登記系統發布了相關指南。
546/2011規則統一了登記評估時的標準。提供了了標準模板以供審批當局在評估,審批產品時進行參考,包括制定決議的時間表都進行了規定。統一標準旨在保證歐盟各成員國審批環節中的一致性,同樣,將化學產品和微生物產品也進行分開規定。
547/2011規則對產品標簽進行了規定,對標簽的大部分沿用91/414指令中的規定,只是對農藥包裝重新使用和試驗用產品進行了規定。該規則規定了農藥標簽上所列信息的相關要求,以及用不同歐洲語言的產品危險性描述進行了規定。
540/2011規則旨在將已獲登記的原藥轉移到新登記法規的附件中,因為舊登記指令91/414指令的廢除也意味著其附件1也將屆時失效。在發布540 /2011規則時 ,歐盟還同時發布了541/2011和542/2011兩個修正案。541/2011修正案規定新法規中的附件將分為A和B兩部分,A部分登入的是按照舊體系下已獲登記的原藥,按照新登記規定,“認為它們已經獲得了登記”,部分登入的是按照新登記法規需要予以登記許可的原藥。第二個修訂案542/2011 則特別將新近獲得更新登記的殺菌劑多菌靈登入了新附件。
按照這個規定,新附件中清單中的原藥數目為353個,包括新原藥和自1993年上市以來獲得再次登記的原藥。第一個被列入的是殺菌劑抑霉唑,這個原藥是 1999年被列入到91/414指令附件1的,它也是歐盟首次更新評審計劃中的7個原藥之一,它的原始登記狀態被延長到了12月31日,將于2011年8 月1日進行重新列入。最后被列入的是殺菌劑粉唑醇。
在這個表單中有107個殺菌劑原藥,和26個生長調節劑以及一個草類抑制劑,78個常規殺菌劑和14個生物殺菌劑,8個具備額外殺菌用途的殺菌劑或者殺螨劑以及3個作物疾病抗性激活劑。
包括37個常規殺蟲劑和9個生物殺蟲劑,7個殺螨劑,13個殺蟲劑/殺螨劑,2個生物殺菌劑/殺螨劑,1個殺蟲劑/沙基氨基/除草劑/生長調節劑也被列入了清單中。
此外還有1個殺線蟲劑,1個生物殺線蟲劑,6個具有殺菌或者殺蟲性質的原藥以及一個熏蒸劑也被列入到清單中。
16個驅趕劑,4個具備殺蟲或者殺菌劑特性的驅趕劑,8個引誘劑也被列入到清單中。
7個滅鼠劑,包括其中一個具備滅蟲用途的產品,2個滅螺劑和2個消毒劑也被列入清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