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中國化工報 日期:2021-07-07
5月18日,江蘇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江蘇省化治辦)印發蘇化治〔2021〕4號文件--《關于加強全省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化工生產企業規范化管理的通知》,這是該省首次針對園區外企業正式提出指導方案。
去年11月份,江蘇省化工園區認定結果正式對外公布,14家園區被認定為化工園區,15家園區被認定為化工集中區。而園區外化工企業作為重點監測點,涵蓋細分領域多、個性化強,如何分類施策、精準施策,成為江蘇化企關心的焦點。
據江蘇省化治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過4年整治江蘇省關閉了4,454家化工企業。目前全省還有2,341家化工生產企業,其中1,342家企業在化工園區(集中區)外,約占57%。結合江蘇省化工產業及園區實際,園區外化工企業短時間內還將無法入園,急需對這些企業提出一些規范化管理要求。此外,各地均反映因化工整治政策收緊原因,有關部門將化學藥品原料藥、電子專用新材料、合成纖維、食品添加劑甚至日用化學品等企業(項目)均作為化工項目對待,對地方經濟和產業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該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上述問題,江蘇省化治辦主動作為,堅決不搞“一刀切”,提出了更為科學化、精準化的規范化管理措施,以推動江蘇化工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是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細分行業領域的龍頭骨干企業,對地區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較為突出的引導和支撐作用。江蘇省要求嚴格認定標準,并提出了經濟規模與影響力門檻:企業上年度或者近三年平均銷售收入應達到蘇南地區3億元、蘇中地區2.5億元、蘇北地區2億元以上。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可適當降低銷售收入標準,但原則上不低于1億元。
江蘇還規定處于環境敏感區域的、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未開展安全風險辨識、未完成“一企一策”問題隱患整改、未按規定完成“五位一體”建設和監管信息未接入地方監管平臺、未按規定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分級防控的化工生產企業等六類企業不得認定為化工重點監測點。
分類施策、精準施策 加強對現有企業規范化管理
對園區外非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江蘇省要求做好分類精準管控。依法保留企業要做好規范提升;停產整改、限期整改企業要對照問題隱患清單,加大整改力度。不符合條件且整改無望的,及時調整為關閉退出;遷建重組企業要加快搬遷進程,并做好遷出地和被重組企業的關閉退出。
記者發現,之前反饋較強烈的細分行業領域在文件中分別給予明確。比如對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環評類別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為報告表以及不需要編制環評文件的農藥制劑、涂料、潤滑油、油墨、橡塑助劑、環保助劑等復配類企業(項目),可在縣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實施產業集聚建設發展。
此外,對綜合利用種養殖業生物質廢棄物以及生物醫藥、食品加工等工業發酵殘渣殘液等廢棄物資源生產有機肥料的企業,由設區市研究制定布點方案,可以在廢棄物產生地采用密閉式發酵等先進生產工藝與裝備就近規范建設發展,或由廢棄物產生企業自我配套建設。
工業氣體是工業的血液、電子的糧食,除部分為化工、石化企業配套外,絕大部分為非化工企業配套。非化工配套空分項目不進園區也一直是業界的期盼。此次江蘇省明確支持船舶制造、鋼鐵、電子信息等行業龍頭企業在廠區范圍內配套建設自身生產所需工業氣體生產項目。支持重點工業園區綜合考慮產業集聚、產業鏈配套等因素配套建設公用、集約、工藝先進的氣體企業。
此外,通知還對加強取消化工定位園區企業管理,關閉退出企業后續管理,涉化工藝的非化工類別企業管理,提升園區外化工生產企業層次水平等方面明確了相關規定。
江蘇省化治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省政府印發了蘇政發〔2020〕94號文件--《關于加強全省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規范化管理的通知》,對園區內企業進行了規范,加上這次針對園區外企業的管理,體現了江蘇省對化工產業發展監管全覆蓋、無盲區、無死角的決心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