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修訂農藥登記要求及其毒性分類標準
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2-07-26
根據引入的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 2009版的分類標準,阿根廷更新了本國農藥毒性分類標準。阿根廷動物和植物健康監管局302/2012決議在決議350/1999的基礎上對手冊中第20章進行了改動,修訂了取得國家農藥產品登記的程序和要求。此次修訂與美國環保署規定類似,對為取得農藥登記應用而進行實驗室研究的農化品當具有對皮膚和眼睛的刺激性時,設定了對皮膚敏感程度的一般標準。對為取得農藥登記應用而進行實驗室研究的農化品的進一步要求,阿根廷官方表示將考慮OECD的有關急性食入和皮膚毒性、吸入等級,對真皮和眼睛刺激性以及皮膚敏感性的指導建議。
目前,WHO采用的農藥毒性分級標準為:經口或皮膚毒性LD50為超過每千克5000毫克,毒性級別為IV或綠色,屬正常無毒害范圍;每千克2,000-5,000毫克為毒性III級(藍色),輕微毒性;每千克50-2,000毫克為毒性II級(黃色),中等毒性;其余被分為Ia or Ib或紅色,為重度或極重危害毒性。
農藥產品要獲得綠色登記,要求使用更廣的安全空間對動物進行毒理學研究。任何得到與現有產品不同毒性評級的產品,必須將標簽注明詳細的風險減緩措施,如:保護性服裝或器械以及所有的常用的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