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胡瀟月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21-04-02
近日,國光股份接受了西藏明曜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機構的調研。調研時,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裁何頡向證券、投資機構介紹了植物生長調節劑應用特點、行業發展階段及國內應用情況,以及公司產能情況、項目進展情況,詳情如下。
植物生長調節劑是人工合成或從微生物中提取的,與植物內源激素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具有促進或控制作物生長、增強抗逆性、提高產量、改善品質作用,行業發展潛力較大。在生產上公司將四川潤爾科技、重慶依爾雙豐、山西浩之大公司等三個全資、控股子公司從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進行集中統一安排,利于降低采購成本、運輸成本、保證產品供應;在農業用藥市場推廣上,將“國光”、“雙豐”、“浩之大”三個品牌獨立運作;在非農業用藥市場推廣上,由去年 4 季度從國光農資中拆分業務成立的四川國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在園林養護和林業植保等行業開展業務。IPO 項目已經建成,近期將接受農藥生產許可證遷址現場核查。
行業未來需求如何?
何頡:基于以下幾個方面,我們認為植物生長調節劑市場需求會處于穩定增長的態勢:一是植物生長調節劑具有使用成本低、見效快、用量微、效果顯著、投入產出比較高的特點,是生產優質農產品不可或缺的生產 資料;二是隨著農村勞動力持續短缺、農業科技不斷發展、規模化種植方式不斷推廣,利于農業規模化和集約化生產的植物生長調節劑作用更加凸顯;三是糧食安全作為國家戰略,國家高度重視農業發展,而農業與農藥等生產資料則密不可分;四是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農產品需求旺盛,提高了種植者的積極性,帶動了對農藥等農資產品的需求。
植物生長調節劑行業狀況?
何頡:目前我國植物生長調節劑原藥登記企業約100家左右,登記產品200個左右;植物生長調節劑制劑登記企業共370余家,登記產品900多個。截止2020年年末我公司擁有植物生長調節劑原藥登記證18個、制劑登記證60個。公司是國內較早進入植物生長調節劑行業的企業,公司堅持產品定位,實施差異化戰略,把技術 營銷、作物調控技術、作物整體解決方案等作為核心競爭力打造, 已逐步形成了在國內植物生長調節劑領域的強勢品牌。
植物生長調節劑使用的安全性如何?
何頡:植物體內天然存在的對植物生長發育具有調節和控制作用的一類微量化學物質,俗稱植物激素,也叫植物內源激素。植物生長調節劑是人們在了解天然植物激素的結構和作用機制后,通過人工合成與植物激素具有類似生理和生物學效應的物質。目前植物生長調節劑品種有促進劑、延緩劑、抑制劑、保鮮劑、殺雄劑等,應用于糧食作物、油料作物、棉麻作物、蔬菜、果樹、花卉苗木、藥用植物、食用菌和藻類、組織培養等,是增產、增收的農業新技術。
我國從1997年開始將植物生長調節劑作為農藥進行管理。在農藥登記審批時,采用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 農藥安全評價標準和方法,對申請登記的植物生長調節劑進行科學 試驗和評審,只有當證明具有較好的功效、對人畜健康安全、環境友好時,才可批準登記。
目前,我國已取得登記的植物生長調節劑有近40種,國際上登記使用的有100多種。批準登記的植物生長調節劑都要制定安全使用技術,包括用藥時期、用藥劑量、施用方法、使用范圍、注意事項和安全間隔期等,并在產品標簽上明確標注,指導農民合理使用。此外,登記的產品都要進行一系列的殘留試驗,并根據殘留試驗等數據制定殘留限量標準和合理使用準則,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在安全性方面,國際上至今為止從未發生因植物生長調節劑殘留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在我國,施用過植物生長調節劑的農產品對消費者來說也是非常安全的。與其他農藥相比,植物生長調節劑雖然納入農藥范疇管理,但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治病防蟲除草的農藥,其產品屬于低微毒性,有些甚至因為幾乎無毒而被列為不需要制定殘留限量的豁免物質。
此外,由于植物生長調節劑用量微小,過量使用易產生反作用,種植者不可能大量使用,因此植物生長調 節劑的殘留較低。自2015年起,農業部對農產品中植物生長調節劑殘留進行風險評估,結果顯示植物生長調節劑的平均殘留值僅為 0.001-0.034 毫克/千克,膳食暴露風險很低,產品質量安全有保 障。植物生長調節劑是用于調節植物生長發育的,是一種低毒或微 毒甚至無毒的物質,只對植物有活性,對人畜等動物是沒有活性的, 不可能調節人體的生長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