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左彬彬 來源:中國化工報 日期:2021-03-03
近年來,湖南、遼寧、浙江、山東等省相繼推行“鏈長制”。其主要特點是:當地政府設置組織機構,黨政領導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擔任“鏈長”,強化其對某個產業鏈生產、研發、運營的規范、協調與維護責任,實現各地區、部門對產業鏈的合作共治。其中,化工大省山東著手編制《高端化工產業打造“領航型”企業優化提升重點產業鏈實施方案》,在石油化工、煤化工、鹽化工、氟化工、硅化工、功能化學品等多個細分行業確定領航企業、重大項目和突破方向,引導企業開展產業關鍵技術攻關。
“鏈長制”是強化產業鏈責任的一種制度創新。通過政府力量,介入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溝通協同環節,在要素保障、市場需求、政策幫扶等領域精準發力,形成穩定、發展、提升的長效機制。筆者認為,這一機制對于化工產業和化工園區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具有借鑒意義。化工園區也需注重管理模式的創新,加強政策引導和產業服務,一些規模較大、具備一定集聚優勢的化工園區可試行“鏈長制”。
首先,試行“鏈長制”可以梳理現有產業的優勢和短板,揚長補短,壯大產業集群。園區可編制“十四五”規劃,依托現有產業布局,明確一條至多條產業鏈,做好“優”和“擴”兩篇文章,以創新綠色、動能轉換優存量,以著眼未來、高端引領擴增量。譬如:發布園區產業圖譜,確定重點發展方向,引導現有企業延鏈、擴鏈、強鏈;發布招商引資項目庫,吸引配套企業和項目入駐,引導新建企業建鏈、補鏈、增鏈,完善園區設施,提升產品價值,推動園區產業提“高度”、增“厚度”、拉“長度”。
其次,試行“鏈長制”可以協調多方力量,促進要素集聚,提升產業鏈技術水平和競爭力。園區可開闊視野、創新思維,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依托園區但又不限于園區界內,吸引當地乃至行業資源。譬如:通過建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健全產學研合作機制、設立關鍵共性技術項目補貼、制定并實施人才優惠政策等,強化產業鏈、創新鏈與人才鏈的交互融合,引導科研、設計、生產、市場品牌等各環節的企業積極參與產業鏈分工與合作,提升企業專業化水平,實現企業協同發展,進而提升園區產業鏈的競爭力。
再次,試行“鏈長制”可以發揮大企業、大項目的龍頭帶動作用,實現“群山有峰”。在各地“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加持下,集聚資源要素支持有“鏈主”地位的領航企業、高端項目,對于完善產業集群意義重大。
當然,在化工園區試行“鏈長制”還應明確行政邊界,避免政府對產業鏈的不合理干預。尊重市場規律和企業行為,避免政府替代市場主體作決策;禁止地方保護,不能以地方利益限制企業采取的全球化行為;防止招商引資中的同質化競爭甚至惡意競爭,加強鏈長考核的引導作用,提升產業鏈招商的層次性和協調性。